为了持续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河湖管理保护,6月2日至5日,临夏州院联合州水务局对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中,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县市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检查组采用过筛子的方式,对四乱问题比较突出、尚未整改到位的河流一一进行了踏勘,并采用现场办公的方式,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原则,提出了指导性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
在各县市召开的座谈会上,临夏州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向水务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解读了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的职责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听取了各县市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就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三项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回头看”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查看专项行动中发出检察建议后不回复、落实不到位、整改后回潮反弹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继续扩大办案量。各县市院要严格按照省院和省水利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广泛收集案件线索,进一步扩大办案量,全面提升专项行动质效。
三是强化跟进监督。针对案件到期未回复或未整改的问题,要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所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及时提起公益诉讼。对在全州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要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化工作机制,采取州院督办和领办、两级院检察长挂牌督办等方式重点予以推进。